根据学校公安处消防科要求,化学院1号实验楼所有房间一律不准存放电暖气、电炉子、电饭锅等取暖、做饭用品及电器,一律不准存放柴米油盐等需加工食材。一旦发现将按照相关消防管理条例予以严肃处理。
近日,我院根据学校要求召开了院长办公会决定:学院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予以全面检查或抽查实验室。希望老师们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学生的引导工作,加强消防工作的大局意识,提高师生的责任意识和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,确保师生在安全、洁净、无忧的环境中舒心工作。
化学院重点实验室
2014年1月13日